圖書館守則

圖書館守則

     

 

          圖書館規則:  

  • 初中借書上限4本,高中借書上限6本。
  • 一般中英文書籍可借14個上課天。
  • 考試參考書及光碟可借7個上課天。
  • 逾期歸還罰款每日$1 ,上限$20。
  • 借閱圖書必須出示學生證或手冊,不可以由他人代借書籍。
  • 如有遺失書籍將照價賠償。
  • 如病患或具合理原因而遲還書籍,可附家長信解釋,以豁免罰款。
  • 保持圖書清潔,閱後請放回原處。
  • 在圖書館內必須安靜及保持應有禮儀。
  • 借還書籍或需要協助時,請有禮貌並清楚地向圖書館主任(郭老師)、職員(洪小姐)或圖書館領袖生查詢。
  • 在圖書館內使用任何桌椅、抱枕、棋類、用品等,必須放回原位,做個自律的人。
  • 圖書館電腦及投影設備可供同學作學習之用,唯不應佔用過久,如遇其他同學有需要,應輪流使用。
  • 圖書館內設有分貝計,如同學聲量過大,會發出警號,如有同學惡意弄響分貝計,可能會被處分。
  • 本學年最後一個借書日是2024年5月22日。
  • 未經批准切勿踏入圖書館職員工作區及儲物室。

 

圖書館開放時間:

  • 全日課 (所有小息、午膳及放學)

星期一至五【早上8:30至下午6:00】